檀圩:婆婆欲独吞丈夫死亡赔偿款 孤儿寡母齐讨还
家住灵山县檀圩镇的劳某是一名铸造厂的工作人员,2012年7月20日,劳某工作时不幸触电身亡。当日厂方赔偿了丧葬费20000元,劳某的妻子陈某某、母亲周某(其父早年已身亡)在办理丧葬事宜中已使用完该款。后经村委会主持,厂方一次性付给劳某家属抚养费、殡葬费等费用300000元,扣减已经支付的20000元,现金280000元当场支付给当时在场的周某收执。周某收了该款后,劳某的妻子陈某多次要求婆婆将应得的份额分给自己以及三个年幼的儿女,但周某予以拒绝。2013年12月19日,陈某及其三个儿女向灵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婆婆告上了法庭。灵山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由被告周某归还人民币64130元给原告陈某的长子、归还人民币64130元给原告陈某的长女、归还人民币69008元给原告陈某的次女,归还人民币41366元给原告陈某。
婆婆也是怕他们拿钱走路呗 哎。。。钱字当头。。。 为了钱多年的感情变仇恨…… 当感情遇到了金钱和利益的考量,孰重孰轻,一切随心。 钱钱钱!! 怎么又是钱,谈钱伤感情啊 人走茶凉人走茶凉人走茶凉 钱,能让人变善良,也能让人变恶魔 大家都某错,只是处理方法上不够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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