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问灵山民政局为何克扣在乡老复员军人 生活补贴费?》网帖的回复
关于《请问灵山民政局为何克扣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贴费?》网帖的回复 现就网帖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2011年8月1日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6〕53号)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对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标准予以调整。文件明确“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后至1954年10月31日”不同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标准分别为13168元、12424元、12280元。 灵山县民政局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每月按时将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划拨到优抚对象个人银行帐户,不存在网帖所说的“克扣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费”的现象。 在此,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欢迎大家的监督! 最后,祝全县优抚对象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灵山县民政局2017年3月7日领导,我们村老人钱 , 在烟墩镇茅针街农村信用社领。有一个子女扣一百块,请问谁给的权利。归哪个部门管,有法律依据吗? 把政策讲清楚就好。 青枫 发表于 2017-3-9 16:44
把政策讲清楚就好。
是某些人没弄清楚政策就乱讲话,以为是当兵退伍的都得,想太多了。 民政局补贴是根据上面民政系统定的,很多退伍军人觉得自己得到的补贴少,也应该先了解政策再说 有些人以为只要有人嘈嘈下,就有发{:5_466:} 我妈七十多岁了,去平南领老人钱也被扣了,问为么要扣,工作人员也不说,叫我妈去问政府,真是无语了 领老人钱被扣子女钱的应该给个说法!!!我在广东买有养老保险,家里还要被逼着买,我想问以后国家是不是给两份退休金我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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