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zhzzb 发表于 2017-3-28 09:06:59

关于网贴“平南路口发生大事,一个三轮车夫被重重摔在地上”的回复

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网贴“平南路口发生大事,一个三轮车夫被重重摔在地上”的回复
网名 长江:

      您好!感谢您积极参与我县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关于你在灵山家园网发帖“平南路口发生大事,一个三轮车夫被重重摔在地上”爆料后,领导非常重视,立刻指派人员调查取证、询问执勤人员,现将相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按县城交通综合整治组的3月份工作安排,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灵城中队一名民警、三名辅警与县交通局运管所三名工作人员一共七人于2017年3月23日上午,到达县城友谊路(石化第一加油站旁)开展整治三轮车工作。上午10时40分,在工作中查获一辆由原水利局往环北路方向行驶疑似载客的三轮摩托车,经示意驾驶员下车后,对驾驶人及车辆进行检查得知:驾驶人劳某群,灵山县灵城镇刘屋埠村委人,持D类机动车驾驶证。该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驾驶尚未登记或未取得临时通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另外其车上悬挂有“搭客”的纸板,涉嫌非法营运载客。工作人员向劳某群指出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他,交警将按规定扣留其三轮车时,劳某群快速上车并坐回驾驶位阻止扣车,工作人员遂耐心做解释劝说工作,劳某群对执法人员的解释劝说置若罔闻不予理会,交警与运管所人员持续解释劝说约10分钟无果后,交警人员打开其车门多次口头警告其如不下车配合将强制其下车,劳某群不服从指挥且取出防盗锁欲锁车头方向机,三名辅警遂制止其,因为劳某群奋力抵制,在制止过程中,劳某群摔倒后停止抵制,辅警停止制服动作。民警将其拉起继续做劝说解释工作,劳某群终于配合处理,11时12分,交警人员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开具公安交管强制措施凭证,劳某群也在凭证上签字确认,然后我们的执法人员扣留其三轮车拖移至清湖停车场。

    经调查:
1、发现劳某群及所驾驶三轮摩托车确实存在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但无法确认有无非法营运载客的行为;
2、执勤人员对劳某群的处置过程,在下车前基本无过错,但下车后因劳某群没有按要求蹲下,执勤人员对其强制时方式粗暴;
3、当事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非网传的残疾人;
4、执勤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因劳某群车上搭乘的小女孩一直大声哭闹不停,民警遂将其抱下至一旁安抚。

   目前,我们已经对此行动中的有关执勤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严肃教育处理。

   下一步:
   1、通知违法当事人到交管大队按规定处理违法行为。
   2、召集联合执法组全体人员进行教育学习,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服务水平,形成和谐的执法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近年来,灵山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全县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县城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和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下,县城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确保了六峰路、燕山路、和平路、江南路等县城区域大部分路段畅通。在此,謹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感谢。

      广大市民群众作为交通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投入到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中来,维护我县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参与,也欢迎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监督我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灵山县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2017年3月28日

qzuser_QVRE 发表于 2017-3-28 13:06:27

明确一点前提,友谊路是可以走三轮车的,你帮丫精在友谊路上班了,方便了,无事就查三轮车,那些不割板的泥头车是你家领导挂别人的名做的,你帮丫精却视而不见,做人做到如此贱格!就会欺侮老百姓!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2:07:18

作为市民代表我第一个要求是!立即伤情检查治疗!第二立即归还车辆赔礼道歉!第三个要求是处理有关人员。现在反而是要伤者赔钱给凶手他妈的还有天理吗?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1:49:15

公布视频!以正视听!三轮车夫脚有伤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1:48:22

上前拦车!二分钟就动第一次手!小女孩在车上的情况下!毫无人性!第二次动手在五分钟后!摔倒在地!头部受伤!却不送医院!毫无人性!倒人饭碗!伤人头部!还割车赔钱给凶手!狗吊

旧记忆 发表于 2017-3-28 15:03:19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4:28
每一次锁王发帖,有些人都说锁王发帖都是唯恐天下不乱。有吗?喷子促进社会进步!实在这次太看不下去!怀着 ...

锁王消消气,城管围半天新疆佬不动手,那是因为城建局长是新疆人!那是亲信,肯定围半天人性执法慢慢耗;换做其他人,早就走得尾都直了

風雲際会 发表于 2017-3-28 12:11:07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无阻,这些都是我们广大交通参与者应遵循的义务,为建设文明民主安全的灵山献出自己的一份光和热;我们的执法人员对维护全县的交通秩序,确保每个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出行作出了很多的努力和贡献。所有这些,群众都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对于一些屡教不改,恣意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秩序的少数人,确实要从严惩治。但回到本次事件中,我们的执法人员是不是要提高业务水平?是不是应该更亲民化点、人性化点、耐心点?是不是存在野蛮和粗暴执法?我想这也是广大网民想要了解和知道的,毕竟三轮车夫也不是什么罪恶不赫的人,尽管他有过错。执法人员在惩治违法违规现象赢得人心的同时,又维护了交通秩序,确保了法律法规的尊严,岂不两全其美?以上都是我内心的一点看法和见解,不尽之处,还望指正!

山山 发表于 2017-3-28 12:10:14

穿着狗皮的土匪

阿叔老了 发表于 2017-3-28 12:02:37

这官话说得让人反胃!作呕!!!!!!!!!!!!!!!!!!!!!!!!!!!!!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2:04:05

这么多年灵山的治安灵山的各种招商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就是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带坏了灵山的各个方方面面。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1:39:34

公布视频!喊蹲下这句话,却没有!却有句从警方口中喊吊其老那块黑!

春风10里不如你 发表于 2017-3-28 11:15:16

回复速度有点慢哦,事情过去好多天了

dboywei13 发表于 2017-3-28 11:26:53

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不放出来吗?这才是唯一可以推证通知上所述文字的证据

小米 发表于 2017-3-28 11:28:54

不知道那位老人现在怎样了

huiteng 发表于 2017-3-28 11:29:12

车是违法的,人是正常的,执法是粗爆的,必须要教育学习的,群众太容易忽悠了

小灰灰@ 发表于 2017-3-28 11:30:39

相信车主的有上述种种的不规范行为,但也坚信执法人员存在暴力执法的事实!

明智杰 发表于 2017-3-28 11:34:45

干脆说三轮车是你们的唐曾肉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1:36:40

和谐了!希望伤者无事!居然不送医检查头部伤情!心凉

huiteng 发表于 2017-3-28 11:51:13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1:48
上前拦车!二分钟就动第一次手!小女孩在车上的情况下!毫无人性!第二次动手在五分钟后!摔倒在地!头部受 ...

我以为你那么快就妥协了,暴力执法就一句简单的教育学习就可以不了了之了,后台不错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7-3-28 12:02:11

辅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当中规定。没有强制执行权

佛子突战队 发表于 2017-3-28 12:03:09

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是不可以滴,执勤人员执法也要讲究文明。

海鹰战警 发表于 2017-3-28 12:10:16

一出事又是临时工,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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