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交警,因为沉默,所以不公平,因此,我们不再沉默……
在灵山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未出来时,虽然说父亲走得很冤枉,我们非常痛恨那无牌无证的飚车党,但我们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我们安静耐心地等着交警一拖再拖的责任认定书,因为相信尊重交警办案,虽然交警办案的责任认定书迟迟未出来,我们也是默默地等待,再等待。可是,25天之后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我们静静等待的结果却是要我父亲负一半的责任,这结果换了谁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父亲是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走,发生事故路段并没有任何禁止行人穿越的标志,就是说我父亲过马路是并未违反交通规则,肇事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肇事车属于重型赛车型的未上牌摩托车,肇事者还超速飚车,途经村庄路口、学校门口等有车辆慢行警示牌的路段也没减速,而且把我父亲撞得奄奄一息之后也没有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没有参加抢救我倒在血泊之中的父亲,而且更可恨的是肇事者还把倒地的摩托车扶起来,自己坐到车上了,我们很想知道他当时有没有想肇事逃逸的想法?反正后来有村民赶到才下来的,反正人也没走,我暂且就不说这个,但是他没有打120,没参加抢救我重伤的父亲的工作,耽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那是事实);之前我们就听到了些风声,还一再强调办案交警要秉公办理,可是,交警办案的结果太令我们失望了,机动车撞死行人能定同等责任?而且肇事者还有多项违规,这是欺负农村人没文化吗?试问如果这事情发生在办案交警身上,他能接受?那同等责任的话是不是要肇事者也赔一条命给我们?更气愤的事,肇事者肇事后交警却未对其进行拘留和立案调查,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即使不发生交通事故也要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可见交警有明显的渎职。在接到责任认定书的那一刻我们真的想去交警大队拉横幅,真的好想把我父亲的尸体抬到交警大队去让众人评评理,可是,我们没有那么做,我们把自家兄弟、族人、亲戚都劝回去了,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是公平的,只是某些执法者执法不公而已。所以,我们要走正常渠道为我父亲讨回公道,不过在此之前,先让媒体把这件事情曝光,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监督这件事情,这样做不仅仅是为我父亲讨回公道,最重要的是要维护社会的平等、公平、法治。为什么2018年5月4日灵山县佛子镇的一个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飙车党、驾驶的摩托车也无牌照,还超速撞行人致死,灵山交警没有拘留肇事者,而且肇事者撞人奄奄一息之后也不打120,不去抢救伤者,耽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最后还把撞人之后360度调转的肇事摩托车扶起来坐上去,有人看到他是准备想打火了,车灯都打开了,只是后来有村民赶到才下来的,这是不是想肇事逃逸,为什么灵山县交警都没有提及,最后事故责任认定书却定同等责任?(先不说行人有没过错,但是肇事者违反的几条交通规则证是证据确凿,而且事发路段是村庄路口和学校门口,机动车行致此路段是要减速慢行的,此路段也有明显的提醒司机减速慢行的标志,根据笔录当时肇事者时速是80-100千米/时,折算下来是每秒22-28米,想像一下,你数个“1”他就去到二十几米之外了,他自己不要命也不能拿别人的命来开玩笑,而二级公路行车限速为40km/h-80km/h。但是村庄路口和学校门口这些地方最多也是30-40千米/时,本来就是肇事者严重超速才导致的这起事故。)二级公路也没有禁止行人穿越的,现在也不能证明就是行人违规,难道人死了就能把责任推到死人身上吗?就算是行人违规这么定案也是不合理的,非常不理解,灵山交警办案这么马虎。详情可进去看我发的帖,反正我们对灵山交警大队的执法已彻底失望了。 上诉检察院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 为了维护社会的平等,公正,法治,我们决不放弃,一定坚持到底,决不放弃
法律是公平的,只是执法者执法不公 机动车撞死行人,关键是肇事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摩托车也上牌,还超速飚车,途经村庄路口和学校门口等有提示车辆慢行的标志也未减速,撞人奄奄一息没打120,没帮忙抢救伤者,耽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这4点才是重点,可交警竟能整个同等责任出来,很明显办案交警这水平不专业、不称职。 每一个冤案的背后,都有一群法匪。我们冤民不是待宰的羔羊,也不是法匪案板上的鱼肉,我们是有尊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捍卫宪法和法律,推进依法治国,揭露和打击司法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我们不容推迟的责任和义务。(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每一个冤案的背后,都有一群法匪。我们冤民不是待宰的羔羊,也不是法匪案板上的鱼肉,我们是有尊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捍卫宪法和法律,推进依法治国,揭露和打击司法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我们不容推迟的责任和义务。(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说句笑话:无证驾驶撞死人,责任一人一半。 @灵山交警,你们把“平等、公正、法治”弄丢了-手机红豆网-红豆社区,你们把“平等、公正、法治”弄丢了-手机红豆网-红豆社区 http://t.cn/RrX0igk 金沙 发表于 2018-6-28 08:07
上诉检察院
上诉是肯定的,现在复核已经递交到钦州了,我们相信市里的交警会秉公办案的,但是处理这个案的灵山交警就能当没事发生?责任认定书有两次机会,但有些事情只有一次机会。如果每次都折腾得要劳民伤财地去复核,那县里的交警都放假得了。 scorpiowu 发表于 2018-6-28 13:14
说句笑话:无证驾驶撞死人,责任一人一半。
如果角色调换,被撞死的是交警家属,他们肯接受这个认定? (证据图片资料就不发那么多了,要看证据资料可以上百度搜索@灵山交警,或是看我之前发表的文章,就会有很多条信息出来,因为是千人千面,有的人可能要多翻几页,或是上新浪微博搜索标题,或是红豆社区钦州论坛,新浪微博里面有发生事故的全视频) 没有驾驶证,属于违法上路,不管怎么说还是怎么走,出了事都是全责。没有驾驶证法律规定就是不允许上路行驶,既然没有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驶权,就已经失去了划分责任的权利,既然出事了就该担全责,法律还没有赋予你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权利。交警叔叔,没有驾驶证他能上路驾驶机动车吗? 风中有情 发表于 2018-6-28 22:28
没有驾驶证,属于违法上路,不管怎么说还是怎么走,出了事都是全责。没有驾驶证法律规定就是不允许上路行驶 ...
非常同意这位朋友的说法 这种事情不能再沉默,再沉默就是纵容执法者再次犯罪,再沉默就还会有执法不公的现象发生 痛恨,为什么不拘留肇事者? 灵山县交警写的不公平责任认定书,2018年“网红”,非你莫属-手机红豆网-红豆社区 灵山县交警写的不公平责任认定书,2018年“网红”,非你莫属-手机红豆网-红豆社区 http://t.cn/RrYLSO1 很多人都认为投诉无门,我不这样认为,中国是法治社会,还是讲法治的 下面是其他网站的网友评论…… 百度能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