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取名 发表于 2021-6-26 10:27:50

关于6月30日后转入新冠病毒疫苗第1剂次接种的公告

公告
根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我市6月27日前要全面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次接种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6月30日后,我市将转入新冠病毒疫苗第1剂次接种,为没有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接种第1剂次。为避免人群拥挤,请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1剂次满21天的居民,于6月27日前携带本人第1剂次疫苗接种凭证和身份证到接种点接种第2剂次疫苗。
灵山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2021年6月24日




来源:预防保健科


               

优加 发表于 2021-6-29 09: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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