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屋主”被外地法院强制驱逐
从现场围观群众中了解到,“屋主”在外地出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有人丧命,应该是全责,责任人无力偿还,被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判处拍卖名下位于灵山新华路的私有房产一幢。两年过去,责任人一家拒不搬迁,拍卖房产所得者申请法院执行强制驱逐。以下是工作人员执行现场房子里所有的家当都被搬上两部货车里,围观群众说,这些家当将全部被拉往石塘镇的责任人老家。
因责任人和工作人员有肢体上的接触,被工作人员制服拘留。图中这位应该是责任人的母亲,她在警戒线外不停的表达着不满。
留意下车牌属于南宁的,怪不得在整个过程中,一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总在严密注视,发现有人拍照他便会要求全部删除。
老大,其共你熟呀???做莫冇喊你删???????野蛮执法的行为,强制人屋搬返农村住,阴公啦。记下其的车牌告到其底裤都冇有。 如果这是场公平公正的审判,那么执法机关是有权依法强制执行的。虽然画面不和谐,但有法必依是值得肯定的。责任人不好过,死者家更不好过。详细的解析,还是请本站特约律师叶律师,以及百事通先生单车男,来给大家做进一步探讨吧! 同上........ {:2_55:} 就喜欢这样的报道。 虽然不清楚事件经过,但觉得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的... 围观一下。。。 看来做司机不容易,一不小心会让整个家庭破产 我看屋主挺有钱的,不坐牢就不错了,失去一栋房又怎么样? 那被送上天堂的家人比他们好过?全责的话必须补偿,保险公司都赔完了到责任人自己赔了。 孤独的鸟 发表于 2014-7-3 00:01
看来做司机不容易,一不小心会让整个家庭破产
看来还是11路安全 上好保险就不会连累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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